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1年4月15日至2011年4月30日)
2011年4月15日召開的第一季度生產經營例會,將是(單位)粉塵危害專項治理工作的一次動員大會,標志著(單位)粉塵危害專項治理工作的正式啟動,標志著(單位)將從此走向一個嶄新的低塵或無塵化的現代礦山新階段。各子公司要結合實際,精心組織,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大力開展職業健康法規宣教活動,進一步提高和增強子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及員工職業危害防護意識。
(二)自查階段(2011年5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
各子公司要在認真進行自查的基礎上,制定本公司《粉塵危害專項治理技改方案》,并組織論證,并按技改項目審批流程報批后執行。《粉塵危害專項治理技改方案》于2011年5月底前報安全環保部備案。
(三)綜合治理階段(首批達標礦山:2011年6月1日至2011年10月30日;第二批達標礦山:2011年6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
各子公司按照《粉塵危害專項治理技改方案》要求,落實粉塵治理措施,建立起運行可靠系統。
(四)檢查驗收階段:(首批達標礦山: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1月30日;第二批達標礦山:2012年5月1日至2012年5月30日)
各子公司對粉塵危害專項治理實施結果自行組織檢查驗收,并接受安全環保部和工程管理部的聯合督查驗收。
(五)總結階段:(首批達標礦山: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30日;第二批達標礦山: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各子公司要對粉塵危害專項治理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與員工認真進行總結并表彰,對經檢查驗收中存在的相關問題,認真制定整改措施計劃,并付諸實施。
五、組織和領導
為加強對粉塵危害專項治理工作組織和領導,礦業公司成立粉塵危害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成員分別是分管系統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粉塵綜合治理專業管理的專業指導、監督檢查和服務支撐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子公司應建立以總經理為組長的粉塵治理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粉塵治理的組織與領導工作。粉塵治理與職業危害防治事關員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事關企業形象和社會責任的大局。各子公司一把手是粉塵危害專項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充分認識做好粉塵治理與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粉塵治理領導組織,全面落實粉塵治理責任和措施,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組織,把粉塵治理專項行動作為一項重點工作抓實、抓細、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點,依法治理。各子公司要認真組織對重點部位粉塵危害情況進行排查,把治理工作與促進企業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結合起來,推動粉塵治理與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管工作走上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三)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各子公司安環處與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粉塵治理專項行動工作中的協調與配合,建立定期召開專題會議、信息通報和信息溝通制度,加強部門間的溝通配合,形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的綜合治理局面。
(四)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各子公司要通過宣傳教育、嚴格按照規范要求制定治理措施;通過加快技術改造,推進工藝調整和除塵器的優化配置,淘汰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存在嚴重職業危害的工藝、設備和材料,落實預防、控制、消除職業危害的各項措施,對生產工藝落后、危害隱患難以消除、不能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要堅決整改。要以此次專項行動為契機,著力治理粉塵危害,建立職業危害防治的長效機制。
(五)廣泛宣傳,強化監督。要把專項行動作為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重要舉措,利用多種方式和媒體,廣泛宣傳此次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大力普及職業危害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并動員他們積極參與到專項行動中來。要通過各種途徑,教育、引導各礦自覺貫徹執行《職業病防治法》,落實職業危害防治主體責任。由安全環保部負責粉塵專項治理工作的監督,對存在嚴重問題的單位要進行曝光。同時,要加大對粉塵危害與職業危害問題的查處力度,并將查處結果及時向全公司通報。